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效提升电动车上牌率和群众满意度,弋阳公安交警紧贴民意、精准施策,强力推进电动车上牌工作,开展此次工作目的是为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临时号牌期限为两年,到现在已经超过了有效年限(如:“弋保”牌照),请此类型车辆车主主动处理车辆及牌照,切勿继续悬挂失效车牌驾驶车辆上路。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后续交警县城中队也将增设挂牌便民服务点。
免费。
驾驶此类车辆应当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即可挂牌。
电动自行车车主身份证;进行登记的交验车辆;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车辆合格证。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对于各类符合标准且允许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二轮车”弋阳公安交警做了如下分类整理:
如图所示,我们可以看到不是所有的电动二轮车都叫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持D或E或F照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需要D或E照驾驶证。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或电动三轮摩托车,需要D驾驶证。只有符合具有国家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才不需要考取驾驶证。
如果您还是不懂区分车辆类别可以查看车辆的出厂合格证进行识别:
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一定要认准具有国家CCC认证的产品合格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及《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条“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不予登记且不得上道路行驶。”规定,对于各类符合标准且允许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二轮车”均需要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所有人应当向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自愿购买保险,无需办理驾驶证。
二、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所有人应当向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
4、购买机动车保险凭证;
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需缴纳牌证费用55元,并需办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当车辆满足条件后
公安机关将给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同时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还没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抓紧啦
赶!紧!行!动!
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
具体地址如下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国道圆盘交警大队
咨询电话:0793-5812123
最后,弋阳公安交警温馨提醒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