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00000/2024-59991
- 主题分类: null
- 发布机构: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花亭街道办
- 发布日期:2024-09-26
- 公开形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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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有效期:有效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禁火令》
禁 火 令
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我县将于10月1日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发此令:一、禁火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六)禁止其他非法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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